中交二公局动储一体化电池厂房项目
配电箱公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动储一体化项目位于新疆库尔勒开发区,鼎兴路与康盛路东200米,项目工程主要包含技术中心一栋,工业厂房一栋,其中技术中心建筑面积大约7500平米,工业厂房为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7.1万平米。
二、谈判内容:详见附件报价单模板。
谈判说明:所报单价均为含税单价,并且写明税率 %,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车费、卸车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逾期付款的补偿等所有费用。
柜、箱内开关采用:施耐德低压配电产品、西门子低压配电产品、三菱低压配电产品、标准型产品,不得采用经济型,生产深化图需甲方确认。
双电源开关需带独立控制器
以上规格型号以及数量为暂估,具体规格型号以及数量以实际使用为准,配电箱需满足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需提供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单格式按照我项目规定格式上报详见附表:报价单模板,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产地、厂家: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义明电气有限公司、广东金铭利电气有限公司、盛隆电气集团厂家或其代理商,代理商报价时应提交代理资质文件。
2.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报价人只有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且独立于询价人才能参加报价。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四、履约保证金缴纳
(一)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四)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五、付款方式:
①下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货款30%的定金,乙方需在付款前提供同等付款金额的银行保函,保函应由在中国境内营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
②中期支付:货物到场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至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93%(其中货物到场后60天内支付至80%款项、甲方安装完成后支付至93%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询价参与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15日12时00分;
报价时间:2025年7月15日15时00分至2025年7月18日15时00分;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5时00分。
2、询价函的递交方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
3. 会议地点: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在通过线上进行,不组织现场开标。
4. 联系方式
本次询价的一切函电请按下列地址、人员及通讯号码联系:
询价组织机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动储一体化电池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开发区鼎兴路与康盛路东200米(项目地址)
联 系 人:张宏
联 系 电 话 :18191505218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 王乔康 18192827021
附件1:报价单模板
附件2: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
附件3:相关图纸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动储一体化电池厂房
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
工程总包项目经理部
2025年7月10日
附件列表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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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交二公局五公司动储一体化项目配电箱公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pdf | 附件 | |
2 | 附件1:报价单模板.xlsx | 附件 | |
3 | 附件2: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doc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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