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编号: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挂牌开始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RMB万):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丽土挂字﹝2023﹞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通知》等有关规定,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丽水南城LJY-B-4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出让人授权丽水市自然资产交易与管理中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和经济指标等基本要求
(一)土地坐落:北侧以南九路南侧绿化用地边线为界,东侧以南明路西侧绿化用地边线为界,南侧以LJY-B-40-2地块用地边线为界,西侧以LJY-B-40-1地块用地边线为界(详见用地范围图与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50年。
(四)土地出让面积:11890平方米(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五)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60%;绿地率:15-20%。
(六)地块适建建筑类型:生产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为主。地块建设还应满足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规划设计条件(丽开景规条[2023]005号)。
(七)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起始价540万元;竞买保证金270万元。
(八)地块受让后动工竣工时间:动工时间在2024年10月20日前;竣工时间在2026年10月20日前。
(九)准入行业:汽车制造业。
(十)土地产出:≥360万元/亩。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16万元/亩。
(十二)亩均税收:≥24.6万元/亩。
(十三)单位能耗增加值:≥6.0万元/吨标煤。
(十四)单位排放增加值:≥5470万元/吨。(1)拟实施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莲都区环境功能区划》中相应准入条件、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符合《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2)废水: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纳管标准,有行业标准或浙江省地方标准的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3)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行业标准或浙江省地方标准的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4)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相应标准。
(十五)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2.4%。
(十六)土地及房产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汽车制造业企业, 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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