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天津市津南区海河工业区东小路与聚海道交口环湾科技园4-1-902号房屋的公告
(二拍)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9日10时至2024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天津市津南区海河工业区东小路与聚海道交口环湾科技园4-1-902号房屋。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规划用途:非居住;建筑面积:570.17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9层,所在层数9层,登记日期:2017年1月18日。标的物内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起拍价:2264122.28元,增价幅度:10000元,保证金:450000元。
标的物情况说明:
1、该标的截止至2024年6月13日1-9层共计拖欠物业费及违约金约为1761243.03元。具体收取标准及欠费金额请自行前往物业了解。
(该欠费信息系该标的物所在地物业告知,仅供参考,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产生为准)
2、是否拖欠其他费用不详。
3、该标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出具测算报告,详见附件。税费测算以评估价格4043075.50元为准,具体税费以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准。
4、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等以交付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二、拍卖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时至2024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天津安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天津安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999-6550。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拍卖房产所在地的限购及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3、参与竞买人必须使用本人实名注册/登记的账号参加本次竞拍活动。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参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办理委托手续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认定后方能进行委托。提交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标的物开拍5日前。逾期未办理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在开拍期间所有行为将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还应遵循如下要求:
(1)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我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我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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