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洱源县西山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项目招标人为洱源县西山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洱源县西山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洱源县西山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编号:2024-02)。
2.2 建设地点:洱源县西山乡。
2.3 项目概况:洱源县西山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天下、柒树道路硬化项目:西山村天下小组道路硬化2925.94平方米,新建40cm×40cm排水沟177.00米;西山村柒树小组道路硬化3858.76平方米,新建排水涵管:27.8米。
洱源县西山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胜利农特产品加工厂提升改造项目:核桃加工厂房1栋:地上一层门式钢结构建筑,属于单层工业建筑,建筑面积634.0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34.08平方米,建筑高度7.7米。新建钢筋混凝土蓄水池一座(100m³),PE60管线18Km、取水池1套;新设变压器1座及相应电缆。
洱源县西山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传统酿酒坊项目:仓库1栋:地上一层轻钢结构建筑,属于单层仓储建筑,建筑面积57.5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7.53平方米,建筑高度7.892米。管护用房1栋:地上一层砌体结构建筑,属于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88.6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8.63平方米,建筑高度4.2米。展厅1栋: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建筑,属于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94.1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4.19平方米,建筑高度5.1米。室外附属工程(挡土墙、水利设施1.5公里。)
洱源县西山乡梅果产业种植:采购梅树苗。
概算总投资约为502.67万元。
2.4 招标范围:
洱源县西山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二次),具体如下:
2.4.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他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服务工作。
(3)按投标承诺提供驻场服务。
2.4.2工程施工
(1)完成本项目所有单项工程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3)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书。
(4)编制竣工图。
2.4.3设备及物资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
2.4.4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2.5 工期要求: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以甲方发布的施工任务书为准)。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的编制。
2.7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
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注: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不需要提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 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3.5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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