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网络拍卖公告
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定于 2024年5月16日10:00起至2024年5月17日10:00 (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属于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
1、房屋建筑物:本次拍卖建筑物共24项,坐落于 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厂 区,为厂区内修建的厂房、办公室、宿舍等,建成于约 2011年,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砖混等,维护保养状况较好。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详细信息见评估报告及《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
2、土地使用权: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共5项,位于綦江县(綦江区)石壕镇梨园村及綦江县(綦江区)石壕镇香树村,于2011年取得,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需说明的是,由于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落宗,办理后土地使用权证存在变化。详细信息见评估报告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
序号 | 原土地权证编号 | 现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土地用途 | 面积 (m 2 ) |
1 | 207房地证2012字第3773号 | 渝( 2024)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0297320号 | 綦江县(綦江区)石壕镇梨园村 4社 | 2061-6-22 | 出让 | 工业用地 | 1,355.65 |
2 | 207房地证2012字第3774号 | 渝( 2024)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0297399号 | 綦江县(綦江区)石壕镇梨园村 5社 | 2061-6-22 | 出让 | 工业用地 | 10,174.20 |
3 | 207房地证2012字第3775号 | 渝( 2024)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0297305号 | 綦江县(綦江区)石壕镇梨园村 4、5、6社 | 2061-6-22 | 出让 | 工业用地 | 131,381.05 |
4 | 207房地证2012字第3772号 | 渝( 2024)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0297336 号 | 綦江县(綦江区)石壕镇香树村 1社 | 2061-6-22 | 出让 | 工业用地 | 18,010.10 |
5 | 207房地证2012字第3776号 |
| 綦江县(綦江区)石壕镇香树村 1社 | 2061-6-22 | 出让 | 工业用地 | 717.40 |
以上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进行整体拍卖,评估价: 8572.3375万元,起拍价: 3840.40728 万元,竞买保证金: 390 万元,增价幅度单位: 1万元(即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二、现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 4 年 5 月 8 日起至 202 4 年 5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四、特别说明:
(一)竞买人资格及报名须知
1、 竞买人可以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合法机构。
2、 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3、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交付说明
1、 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包含土地、房屋建筑物内的家具家电、设施设备,变电所内的设施设备权属于重庆能投松藻配售电有限公司,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需自行了解相关动产情况,管理人不保证后续使用。
2、 本次拍卖标的物中部分建筑物有第三方占用情况,管理人与第三方仍在协商。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该部分建筑物腾退、清空,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
3、 房屋建筑物中的取水站不在厂区内,该建筑物所在土地的权属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管理人不负责该建筑物土地的交付。
4、 标的物中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可能存在被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拆除的风险,不保证其后续能否继续使用,房屋能否办理相关产权证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补办相关手续及取得产权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建筑物面积系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自行统计、填报,未进行房屋测绘,实际面积可能与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填报的面积存在差异,管理人仅以房屋现状进行交付,房屋建筑物实际面积与《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载明的面积不一致的,且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5、 本公告以及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提供的数据、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准确界定或者担保,竞买人在报名前需详细阅读本公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 并务必实地认真查勘标的物 ,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6、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诉讼风险在内的全部风险, 并自愿承担不利后果 。
7、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 其 面积、用途、名称等最终 以 规划、 国土部门 最终确定 为准 ,房屋具体坐落编号最终以产权登记机关或房屋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的编号为准。买受人不得以买受房屋编号与最终确定的不同或者有其他无法预知的情况为由反悔 。 标的物的交付以实物现状及现场实际数量为准,若与本公告有出入,不得作为竞买标的物不符的理由,且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8、 本次拍卖标的物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发票等单据凭证。 标的物中土地使用权管理人已办理落宗,并更换了产权证,买受人需自行了解权属转移前是否还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如需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 物交付时可能涉及到的欠费及其他未明确缴费主体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 标的物若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时可能会涉及到的未交纳的物业费、大修基金、水、电、气等各种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产权过户事宜由竞买人自行提前向不动产登记及相关部门了解,并在拍卖成交后自行办理,管理人可在过户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11、 1若 标的物涉及有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的,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协助解除。
12、 本次拍卖的房屋建筑物为厂区自建房屋, 部分建筑设施在煤矿关停后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定期进行安全维护,买受人需自行前往有关部门了解相关情况,竞买成功后,相关安全维护的责任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不得依此作为悔拍理由。
(三)竞拍及付款方式
1、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 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 10日内将剩余价款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 户名: 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 ,账号: 83090078801700002822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 1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自动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实际退还时间以系统为准)。
3、 本次拍卖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 0.8%的拍卖服务费(上限 30 万)及 0.5%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综合 服务费(上限 50万) , 10日内付清 。
(四)其他注意事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又悔拍的,或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原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予以没收,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若因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管理人有权向原买受人追索。 管理人将继续对拍卖标的物另行处置,违约的竞买者无权再参加竞买。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23-63624717 宫老师;023-63627244 冉老师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北区青枫北路渝兴广场 B9栋19楼
破产管理人电话: 郎 老师 13594188060
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 4 年 5 月 8 日
文章推荐: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xtc(2024)06号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