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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10处房屋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4-22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10处房屋租赁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查看公告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5 7 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0 24NBHSWCQ027

2、 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10处房屋租赁项目

标段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

租金年评估价(元)

租金起步价(元)

租金年限(年)

用途

1

高桥老街(公房 8号)

214.03

10800.00

10800.00

3

厂房

2

高桥老街(公房 14号)

126

6400.00

6400.00

3

住宅

3

高桥老街公房 9号

44.72

2800.00

2800.00

3

住宅

4

何家 309号(公房6号)

68.16

3000.00

3000.00

3

住宅

5

何家 307号(公房5号)

71

3000.00

3000.00

3

住宅

6

何家 290号(公房4号)

73.2

3000.00

3000.00

3

住宅

7

何家 304号(公房2号)

66.97

3000.00

3000.00

3

住宅

8

何家公房 3号

85.8

3200.00

3200.00

3

住宅

9

何家 303号(公房1号)

80.22

3000.00

3000.00

3

住宅

10

环城南路 7号地块、8号地块(鄮西书画院南侧)

622.6

18600.00

18600.00

3

地块

3、 招标需求:

备注:不得开设危化品仓储、工业废物处置、建筑(生活)垃圾填埋、渣土泥浆消纳等综合性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不得转让。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向镇有关部门提交中标人相关资料,若经审核后发现中标人的业态为上述综合性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 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申请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承租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承租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 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24 5 6 16 00 分)前进入(海曙基层小型平台: http://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登录工程其他交易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平台咨询联系人: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CA办理()。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 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 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 4 5 7 14: 0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开标室 (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5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 20 24 5 7 14: 00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开标室 (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58号),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 16:00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 ,邮寄地址为:宁波恒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 655 号鄞州科技信息孵化园E幢 904),收件人: 华燕 ,联系方式: 15606697878。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 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 )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标段 1:640元

标段 2:380元

标段 3:160元

标段 4:180元

标段 5:179元

标段 6:178元

标段 7:177元

标段 8:190元

标段 9:176元

标段 10:1100元

(2)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 4 5 6 16 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2、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 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4)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请联系保证金咨询联系人闻老师:0574-87078169。

3、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2、公告发布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宁波市海曙姚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联系人: 章老师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宁波恒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 655 号鄞州科技信息孵化园E幢 904

联系方式: 15606697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华燕

电 话: 1560669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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