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埔山旅游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已由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泉丰发改审【2023】1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申请上级资金补贴专项债券、建设单位自筹及市场化融资贷款 ,招标人为 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总建筑面积:325620㎡其中茶室40.85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384.25平方米,公厕65.96平方米,入口大门83.47平方米,建筑最高高度为22.80米,单跨最大跨度33.64米。工程造价5975.436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装饰1012.6639万元,园林绿化4962.7725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 2 )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用房、体育游览设施、景区园路、生态停车场和景区生态修复工程,并配套建设景区的给排水、电力、消防、智能化、景区标识牌等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造价5975.436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装饰1012.6639万元,园林绿化4962.772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园林绿化工程4962.7725万元,建筑最高高度为22.80米,单跨最大跨度33.64米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园林绿化工程4962.7725万元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975436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高 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和不低于一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由贰人联合组成,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中任一成员的本企业在岗人员。②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同一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1800万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指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以泉州市龙头(准龙头)企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业绩按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业绩计取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②【本项目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建筑〔2023〕2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落实省住建厅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泉建筑〔2023〕31号】。③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3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25日17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7时00分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1标段80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以及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或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8140501012。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04月15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ggzyfw.fj.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146号成洲工业区泉州建筑服务产业园C栋六楼
邮 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15259452898
传 真: /
联 系 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邮 编: 362000
电子邮箱: 14378218@qq.com
电 话: 0595-22795666
传 真: /
联 系 人: 小许、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0595-225756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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