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三江发政发改发〔2023〕11号、宜三江发政发〔2025〕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含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三江发政发改发〔2023〕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建设地点:宜宾三江新区;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5亩,新建标准厂房约216000平方米,新建园区道路约9.78公里,停车位648个,并配套建设盘旋车道等附属设施。本项目分阶段实施,本次对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进行招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标准厂房、室外总图工程、新建久安三路等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8747.43㎡,其中工程费用约39514万元。1.3工期要求:510个日历天;1.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5000m²的工业建筑类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且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单位承担的业务范围需在其资质范围内;(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对整个项目全面负责;(4)组成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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