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煤矿实施瓦斯零排放及瓦斯发电余热全利用项目吊车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新田煤矿实施瓦斯零排放及瓦斯发电余热全利用项目吊车租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新田煤矿实施瓦斯零排放及瓦斯发电余热全利用项目吊车租赁;
1.2采购人: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新田煤矿实施瓦斯零排放及瓦斯发电余热全利用项目吊车租赁;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94001.2元(含3%增值税);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新田煤矿实施瓦斯零排放及瓦斯发电余热全利用项目吊车租赁(12T随车吊、25T、50T及80T汽车吊);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服务期限:150日历天,以项目实际需求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贵州省黔西市甘棠镇新田煤矿项目部;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完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年检,并按相应品牌型号说明书及时进行保养,对于出现重大维修的机械设备予以淘汰,保证供给机械设备车况优良,满足用车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彩色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工程机械租赁业绩);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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