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现代星旗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
竞买公告
大安市现代星旗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安现代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6日作出(2024)吉08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吉林星旗集团有限公司对大安市现代星旗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 2024年11月26日作出(2024)吉08破2号决定书,指定吉林金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加快推进重整程序、盘活资产,实现资产价值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推动和保障大安现代公司重整成功,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将于2025年8月6日10时至2025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以公开竞价活动的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处置单位:大安市现代星旗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现公告如下:
本次竞价活动标的是大安现代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报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大安现代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在竞价结束后30日内向管理人交清全部对价款,交清全部对价款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依据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郑重声明:本次竞价活动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职责开展的处分债务人财产行为。法院及管理人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一、竞价标的
本次竞价的标的为:大安市现代星旗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成功的重整投资人,按照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享有大安现代公司股东权利,取得大安现代公司100%股权及相对应的重整范围资产,重整后公司不承担破产重整申请受理前的所有破产债权,不享有大安现代公司本次拍卖标的清单之外的资产、权益。投资人取得公司100%股权的对价按破产财产处理,专项用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的清偿。拍卖明细清单之外的财产由管理人依法处置,所得款项用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的清偿,并产生依法豁免未清偿部分债务的法律效力。
二、大安现代公司基本情况
大安市现代星旗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5日,由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882MA0Y6C548A,注册资本9600万元,住所地为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安广镇工业园区。经营范围是生物质能发电;利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发电,向国家电网售电,生物质燃料及灰渣综合利用、供热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大安现代公司重整范围内的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153,886,984.76元,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
(1)房屋建筑物,共22项,包括汽机房、除氧间等,主要生产办公用房的结构为钢混,现场勘察成新为较新;
(2)构筑物,共38项,包括北料场大门、电动平移门、抑尘网、烟道支架等,结构多为混凝土、钢混,现场勘察成新为较新;
(3)机器设备,共42项,包括循环流化床锅炉、双螺旋给料机、增压燃油泵、固定旋转式吹灰器等,为锅炉、锅炉辅机设备、除尘系统、给料系统、凝气式汽轮机等发电生产相关设备,主要设备购置于2018年,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使用频率不高,设备的新旧程度为较新。
(4)电子设备,共99项,包括桌、椅、衣柜、电脑、打印机等,现状处于闲置状态,尚可使用。
2、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12,985,695.00元,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项,面积 78,701.18平方米,位于安广镇工业园区,土地权证编号:吉(2018)大安市不动产权第0000340号准用年限至2067年12月26日,宗地外开发程度为四通一平,宗地内场地平整。
3、其他非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8,517,019.96元。
(详情可见评估报告)
拍卖标的清单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种类(项) | 评估价值(元) |
1 | 土地使用权 | 1 | 12,985,695.00 |
2 | 房屋建筑物 | 22 | 55,601,432.00 |
3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38 | 22,169,303.00 |
4 | 机械设备 | 47 | 75,252,605.00 |
5 | 电子设备 | 99 | 564,840.00 |
6 | 在库低值易耗品 | 468 | 479,808.00 |
7 | 待抵扣进项税 | 1 | 8,517,019.96 |
合计 | 175,570,702.96 |
现场占用情况:无占用,土地无抵押
四、竞选投资人参与破产重整的方式
重整模式原则上为股权交易模式,股权交易式的重整模式是指,重整投资人通过向破产企业提供重整对价,作为交换条件取得破产企业的股权。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本次将公开拍卖重整投资人资格,最终重整对价依据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最高出资额确定。
五、竞买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以大安现代公司重整范围内资产的评估价作为大安现代公司100%股权起拍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次拍卖按重整计划草案设定的评估价的80%作为保留价(起拍价)进行公开拍卖,保证金为起拍价的10%:
以140,456,562.37元起拍,保证金:14,045,656.24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期为15日,若流拍,后续拍卖公告期均为15日。
竞买人充分知悉并接受竞价成功需按照竞价成交价支付重整偿债资金。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提前看样(公告期内工作日可随时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18504363322,崔喆律师。
六、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征信。因存在不良征信致使不能办理标的财产交割手续或导致其它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须无条件同意执行大安现代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竞买人请自行了解当地政府对于该项目投资的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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