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团垴还建楼建设项目(一期)、攀宇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城西北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大冶市团垴还建楼建设项目(一期)、攀宇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城西北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团垴还建楼建设项目(一期)、攀宇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城西北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1.2采购人: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大冶市团垴还建楼建设项目(一期)、攀宇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城西北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943355.69元,税率9%;其中1标段:大冶市团垴还建楼建设项目(一期)及攀宇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最高限价为4423045.90元(含9%税金);2标段:城西北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最高限价为3520309.79元(含9%税金)。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二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1标段:大冶市团垴还建楼建设项目(一期)及攀宇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工程;2标段:城西北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每标段成交一家。成交原则:各应商可参加两个标段采购,但只允许获取1个成交资格,若存在两个标段第一候选人为同一单位,则视为优先选择成交金额较大的标段,金额较小标段的候选人顺延为该标段评审的第二名,金额较小标段的候选人默认同意以该标段第一名的报价中选此标段,若金额较小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同意此价格成交,则顺延至后续供应商成交,成交原则不变。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大冶市团垴还建楼建设项目(一期)、攀宇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城西北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5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大冶市罗家桥街道罗金大道与长宁路交汇处/大冶市攀宇工业园区24号路 南侧、4号路西侧、5号路东侧地块/大冶市铜都大道与长乐大道交汇处;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大冶市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人身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杜绝人身死亡火灾事故,杜绝施工现场车辆交通事故,杜绝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杜绝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杜绝群体食物中毒事故、一般工伤事故频率<2.0‰。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五: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一:供应商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采购所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64.02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要求体现合同封面、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施工范围、任意金额发票)。
3.1.5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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