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建租赁住房装修项目(第三批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建租赁住房装修项目(第三批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246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246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为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建租赁住房项目进行室内装修,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精装施工(不含单元入口、各层电梯厅及楼道公区装修),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保修等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以下业绩之一:
(1)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2)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须包含装饰装修工程)。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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