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子档案数据保全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无锡市滨湖区档案史志馆,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招标内容:通过与成交单位签订电子档案数据保全服务合同,将采购方无锡市滨湖区档案史志馆馆藏的约10TB电子档案数据开展档案数据固化、保全存储、电子存证服务;
3.服务质量标准:保全机房应符合国家《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17A级标准;
4.最高限价:10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转包);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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