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24WT110 | 塘厦镇振兴围社区 | 22307.08 |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 50 | 2.0≤R≤3.5 | M≤50% | ≥14793.51 | 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 | 3123 | 100 |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50日内由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70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4-20-1021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5 年 6月 20 日前开工,在 2027 年 6月 20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的要求。
(四)宗地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请求设定塘厦镇规字第2024-20-1021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函》。
(五)竞得方须与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竟买申请人登记注册地不在东莞市塘厦镇的,则须在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在东莞市塘厦镇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该地块为东莞市高品质、低成本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具体参照《推动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本宗地项目建成后,土地竞得人申请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按照《工作方案》执行,销售价格及租赁价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由政府相关部门审定。项目销售及租赁对象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由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由东莞市塘厦镇与入驻企业签订产业监管协议,落实产业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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