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通土告工字[2024]第21号 | |||||||||||||||||||||||||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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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上述宗地现状出让,如有市政地下管道、线路穿越,竞得人应无条件避让其地下空间并无偿做好保护,红线范围内电路杆线须保留。2.上述宗地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五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土地交付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及履约金缴纳凭证或缴款证明与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成交无效。3.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交付义务由涉地政府履行,于竞得人缴清成交价并办妥相关手续后30日内划交,因土地交付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涉地政府和竞得人承担,与出让人无关。 | |||||||||||||||||||||||||
1、宗地编号:G2024-020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55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通州区城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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