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WH120FJ25SJ0759
二、项目名称:繁昌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繁昌经开区;建设规模:东至绿化用地,南至纬九路,西至繁昌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一期),北至长江南路。项目用地面积约为90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生产用房建设工程约7万平方米,综合站房建设工程约3200平方米,危废、固废、污水、门卫建设工程约1800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公用设施建设等,本项目包含机械工艺制造设计,为多层工业厂房,最大跨度大于12米;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汽车动力总成及机械加工类工艺需求分析,施工图设计,编制相关专题报告(按实际报批需要开展,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类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等)及建设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和验收配合工作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不含方案图纸审批时间)。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05万元,费率最高限价为80%。
4.资金来源:国企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和(2):
(1)设计资质须具备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须具备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米或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8亿元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任务(设计任务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投标文件中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中须能辨识合同签订时间、设计内容、项目规模等内容,如合同无法体现设计内容、项目规模,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工业建筑是指人类从事各类生产活动和储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厂房、仓库、机械加工车间、装配车间、汽车库、实验车间、化验室、工具车车间、变电所、发电站及物流建筑等。注: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项目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相关材料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2)其他要求: 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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